研究方向的作用在于引导学生在全面系统地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知识的基础上,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某个子部门有所侧重和专长。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的需要和我校、我院的特色,确定以下研究方向:1、环境法学。主要研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各种公害的法律的基本理论与实务操作技能,包括生态环境法、环境污染防治法、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安全管理法等。2、自然资源法学。主要研究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技能,包括自然资源保护法总论、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法、水法等。3、能源政策与法律。主要研究能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与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技能,包括能源法总论、煤炭法、电力法、能源政策等。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德语或242法语
706法学综合一(法理学80分、宪法学35分、中国法制史35分)
③ ④ 818法学综合二(民法总论50分、刑法总论50分、诉讼法学(含民事诉
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指定参考书:
706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80分、宪法学35分、中国法制史35分)
《法学基础课程导读》,胡肖华、廖永安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年 818 法学综合二(民法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