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具备深厚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在国际法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研究方面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具有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从事研究、笔译和写作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法学理论研究人员和教学师资。具体要求: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2.通过参与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并在导师指导下阅读大量法律文献、自修一系列课程,培养和形成从事高层次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以及从事国际经贸法律业务所需的综合能力。3.对国际法的至少一个领域的研究达到国际国内的领先以至最高水平。在这一领域内,必须在入学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公开发表一篇具有较高质量法学专业研究论文,论文的内容必须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4.至少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从事研究、笔译和写作,对外文的法律专业资料能够透彻地理解其含义。5.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