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法学院简介

重庆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原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现已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在刑法、法制史、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招收研究生,并设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重庆市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是重庆市重点建设学科。   

学院依托重庆大学作为拥有研究生院的综合性大学优势,加强了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与融合,在刑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特色与优势。经过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建设,目前学院已积聚了较为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办学经验,并荟萃了一批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已经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广泛影响,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恢复法学院8年来,法学院的发展速度非常迅速,被誉为重大现象。2009年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中,重庆大学法学位居全国第19位(小法学)。2011武书连版中国大学排名中,重庆大学法学位居全国第19位(大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