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始于清朝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湖南省垣实业学堂,迄今已百余年。百年来,随着世态变迁,她的名称和内涵也有过些许变化。1926年高等实业学堂更名为湖南大学,土木系正式得名。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将中山大学、南昌大学、广西大学、武汉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大学和湖南大学的土建与道路、铁建各专业合并成立中南土木建筑学院,设有营造建筑、铁道建筑、汽车干路与城市道路、桥梁与隧道四个系。1958年中南土木建筑学院更名为湖南工学院,恢复土木系,设有工业与民用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与通风四个专业。1959年恢复湖南大学,土木系仍然保留,并于1960年增设建筑学专业。1982年将供热与通风专业调出成立环境工程系,1984年将建筑学专业调出成立建筑系。1997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湖南大学联合办学,成立长沙城市管理学院,挂靠土木工程系,设工程管理专业。1999年,土木系与环工系暖通合并,成立土木工程学院。

目前,土木工程学院设有建筑工程系、道路桥梁系、水工程与科学系、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系四个系,有工程结构损伤诊断省级重点实验室。设有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和工程管理四个专业。此外还设有结构工程研究所、新型工程材料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桥梁工程研究所、钢结构工程研究所、智能楼宇与建筑环境研究所、水工程技术与设备研究所等七个研究机构和甲级资质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土木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化学建材检测中心、设计院第二与第四研究所、疑难结构工程部、空调环保工程技术开发公司六个科技服务机构。

1949年以来,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经过一代又一代师生员工的努力,我院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院1930年开始对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1962年开始招收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和建筑学研究生。1981年11月,结构工程和道路工程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4年和1986年,建筑热能工程、建筑材料、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学科先后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3年结构工程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4年土木学科获得博士后流动站建站权。1995年建筑工程专业首批通过建设部专业评估。2000年土木工程专业通过建设部专业复评,2003年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通过建设部专业评估。2005年土木工程专业又全票通过建设部专业复评,并且得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2005年10月,道路与铁道工程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开始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方向的工程硕士。1998年工程结构损伤与诊断实验室被评为省级重点实验室。2000年又获得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土木工程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2002年结构工程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003年桥梁与隧道工程学科和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被评为湖南省重点学科。工程制图也顺利通过了课程评估,被评为省级一类课程。

多年来,多少教职员工为土木工程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多少知名教授与学者以自己优良的师德和渊博的知识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土木学子。100多年来,我们共培养各级各类学生25000余人,他们遍及神州大地,海角天涯。他们中许多人在事业上做出辉煌的成绩,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的栋梁,为我院增添了光彩。

百年对于一个人的生命而言是很长的,但对于一个学院的历史来说还很短。100多年来,我院在各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国内同行中也具有一定声誉,但是与国际一流的院(系)相比,我们还有许多差距,任重道远,我们还要加倍地努力。

智者乐山,仁者乐水。献身土木,犹如凤落梧桐。让我们全体土木人团结拼搏,开拓创新,追求卓越,创造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力争跨越式发展,在百年土木积淀的基础上再创辉煌,再续华章。

百年办学历史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前身是湖南大学土木系,是湖南大学最早建立的系之一。自创建至今,经历了清朝、民国和新中国三个时代,尽管学校八度变迁,历尽沧桑,但土木工程学院却始终保持下来,并不断发展壮大。纵观学院百年历史,大至可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时期(1903-1953):创办成长期

第一阶段:1903-1926年为创办时期。先辈们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创办土木科,前后24年办了四个班,招收学生172人,为土木系的成长起了奠基作用,功不可没。

第二阶段:1926-1949年是湖南大学和土木工程系正规办学时期。学校和土木系按欧美教育模式办学。这23年连年招生,聘请了一批知名教授任教。土木系设一个专业,学制四年,宽口径培养(含公路、铁路、桥梁、水利、建筑、市政等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合理,实行学分制,要求严格,淘汰率高。这些办学经验,对今天仍有指导意义。1903年至1949年解放时为止,共培养学生500人。

第三阶段:1949年8月新中国接管湖南大学至1953年院系调整为止,在党的领导下,学校进行了初步改造,有一些新变化,但教学计划与内容,除政治课外,其他课程未变,基本维持原样。

第二时期(1953-1966):院系调整后的大发展时期

1953年党中央决定对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虽不复存在,但调整后新成立的中南土木建筑学院,集中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武汉大学、南昌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土木系及云南大学铁路系的师资、干部与设备,形成中南地区实力最强的土木类多学科的学院,在全国影响较大,在国外也有一定影响,这是土木系的辉煌时期。后来中南土木建筑学院更名湖南工学院,工学院恢复湖南大学校名。尽管名称多变,但学校的实质及运行未变。这13年期间,土木系对旧的教育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改造。指导思想是向苏联学习,抓教学管理,建立教研室,建立与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教案管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建立与健全各种教学档案,抓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研室的教学方法研究与科学研究活动,努力做到保证教师5/6的业务活动时间。由于这些措施得力,教学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专业面改得过窄,这是一大不足,一直影响至今。这期间,学院和土木系的教学、科研、师资力量、实验室建设及教学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取得很大成绩。这是院系调整政策与措施的威力与效果,是全系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第三时期(1966—1979):文革危难时期

在“左”的错误路线影响下,学校停课,连续6年未招生,造成全国性十年人才断层的严重结果。是非颠倒,知识分子受到严重摧残。学校各方面工作停顿,损失很大。1972-1976年招收工农兵学员及1977年开始恢复高考,使学校和系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秩序逐步恢复。1972-1979年期间,招收学生1971名。他们来自工农兵,不少是下乡知青,经过劳动锻炼,吃过苦,有劳动人民感情,他们珍惜上大学的机会,在校学习勤奋,毕业后在各个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不少同志现已成为领导骨干和技术骨干。

第四时期(1979-2005):不断完善、发展和大提高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土木系经拨乱反正,认真贯彻知识分子政策,贯彻科教兴国方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各方面工作,全面进行整顿提高,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与安定的育人环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研成果硕果累累,学科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结构工程、道路工程、建筑材料、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先后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结构工程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获得土木水利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站权。1995年6月,建筑工程专业顺利通过全国性评估。专家视察组对我系的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办学条件等各方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1995年土木系举办成立九十年庆典(以学生入学年份定),此后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办学条件等方面突飞猛进。

办学百年余来,桃李满天下。据统计,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从1903-2008年共培养各类专门人才28000余人。现有在籍学生2974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19人,工程硕士218人,本科生2037人。

学院沿革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前身是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是湖南大学最早建立的系,源始于1903年的湖南省垣实业学堂土木一班,迄今已有105年历史。

1903年——湖南巡抚赵尔巽批准成立湖南省垣实业学堂(创办矿业和道路专业)

1908年——更名为湖南省官立高等实业学堂

1912年——更名为湖南公立高等工业学校

1913年——更名为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

1926年——成立湖南大学(由工、商、法三个专门学校合并)

1953年——湖南大学土木系与中南地区七所大学的土木系和铁路系合并成立中南土木建筑学院(设营造建筑、汽车干路与城市道路、铁道建筑、桥梁与隧道4个系)

1958年——在中南土木建筑学院基础上,增设机械、电机、化工三系,更名为湖南工学院,营建系与道路系合并成立土木系

1959年——湖南工学院更名为湖南大学,土木系设有四个专业:工民建、公路干路与城市道路、给排水、暖通

1960年——土木系增设建筑学和建筑材料二个专业

1978年——增设工业造型设计研究室,并筹建工业造型设计系

1982年——暖通专业调出土木系,并以此基础成立环境工程系

1983年——建筑学专业调出土木系,成立建筑系

1995年——建筑工程专业通过全国首批十所院校专业评估,建立土木水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999年——暖通专业调出环境工程系,与土木系合并成立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