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简介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简称建筑学院)设建筑系、城乡规划系、设计系、历史建筑保护系、设计基础教学部、建筑技术部、建筑史论部、实验中心等教学部门。在本科教育方面,设置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设计等6个专业。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校获批“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国家特需人才博士培项目”,专门培养遗产保护方面博士研究生与专门人才。养具有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学科建设方面,建筑学院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四个一级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学科评估排名中,建筑学名列第9;城乡规划名列第12;风景园林名列第15,在全国相关学科的整体排名中居于前列地位。二级学科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现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在专业建设方面,建筑学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北京市特色专业,自1996年以来已连续5次通过全国建筑学专业(学士、硕士)教育评估,2012年首次通过7年评估有效期评估;城乡规划专业2011年首次通过专业评估,2013年通过中期考核,依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分别建立了建筑学专业与城乡规划学专业二个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建筑学院拥有学术造诣、教学水平及科研能力较高、梯队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借助地利和广泛的社会办学资源优势,积极依托城乡建设行业开放办学,形成了突出的办学特色。建筑学院与国内名校如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等交流合作紧密,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相关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留学、学者访问以及经常性的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使学生可以最快地掌握国内外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建筑学院各专业具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条件,强调“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专业培养主旨,围绕“立足首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行业,服务城乡建设”办学目标,培养服务城乡建设领域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