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学科专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扎实的民族学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及宗教政策,具备民族地区社会调查的基本经验和技能,适合在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跨地区大型企业从事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1、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具有民族学学科的一般理论和实践基础;2、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3、了解国内外民族学理论和基本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基本掌握民族学田野工作技术,能够初步运用民族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4、能够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的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二、研究方向:1.民族文化与社会发展;2.应用民族学;3.文化人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