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班)
专业代码: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培养适应我国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
要求学生掌握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受到数学模型、计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和宽广的知识面;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开拓精神以及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和适应能力。
二、培养基本规格要求
1. 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2. 具有应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建立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了解某一应用领域的基本知识;
3.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数学软件,具有编写简单应用程序的能力;
4. 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 了解数学科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
6.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能力。
三、主要课程
数学分析、复变函数、实变函数、泛函分析、常微分方程、高等代数、近世代数、解析几何、微分几何、概率论、数理统计、大学物理、数学模型、数学模型实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值计算方法、运筹学等,以及根据应用方向选择的基本课程。
四、学位课程
常微分方程、运筹学、数理统计
五、毕业最低学分及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为160学分,其中包含:
- 必修课106学分。
- 专业方向模块课32学分,其中集中实践类课程23学分必须获得,专业课选修9学分;选数学教育模块的学生模块课程45学分,其中集中实践类课程1学分,专业课选修6学分,教师教育“3+1”培养课程38学分(其中资格类课程8学分,必修课课程7.5学分,教育实践与毕业论文22.5)。
- 任意选修课22学分,包括文化素质类课程6学分——含“两课”延伸课2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获得12学分;选数学教育模块的学生任意选修课9学分,包括文化素质类课程6学分——含“两课”延伸课2学分。
六、学制
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七、授予学位及要求
符合宁波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