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的理论素养,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与基本的音乐教学、科研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音乐学专业课程主要分为四大块:学科基础科、专业核心(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综合实践课共计112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程18学分:乐理、视唱练耳(1、2、3、4)、和声学(1、2)、曲式与作品分析(1、2);专业核心(必修)课程74学分:音乐文献阅读与写作(1、2、3、4、5、6)、中国民间音乐研习与专题制作(1、2)、中国音乐史研习与专题制作(1、2)、西方音乐史研习与专题制作(1、2)、音乐美学研习与专题制作(1、2)、音乐专题表演与创作(1、2、3、4、5、6、7、8)、录音技术与作品创作(1、2)、音乐专业软件应用基础(1、2)、钢琴(1、2)、声乐(1、2);专业选修课程8学分:钢琴(3、4、5、6、7、8)、声乐(3、4、5、6、7、8)、器乐(1、2、3、4、5、6、7、8)等课程;综合实践12学分:民族音乐调查、毕业作品与论文。
就业方向:能够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表演、研究、编辑、评论、教学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知识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 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
2. 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
3. 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4. 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及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l--2周。
基本信息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相近专业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表演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 戏剧学 表演 导演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 录音艺术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 影视学 会展艺术与技术 景观建筑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就业方向
音乐学专业主要到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音乐学专业就业前景
音乐学专业主要到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