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简介

教育学院于1993年11月在原教育系和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现辖教育系、心理学系、教育科学研究所和高等教育研究所。设有教育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方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学六个本科专业,拥有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有教育科学资料中心和计算机中心及心理学、教育技术、特殊教育等三个实验室;还有基础教育研究中心、课程研究中心、考试研究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

学院拥有一支学科门类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有敬业精神和学术影响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副教授24人,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15人。目前,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40余项,共获得科研经费300余万元。

全院在校本科生359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80人,教育硕士专业180余人。2004年招收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

一、教育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教育科学研究单位和中小学教育科研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概论、教学论、课程论、德育论、中国教育史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概论、教学论、课程论、德育论、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评价、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哲学、小学语文及数学教学法

主要实践性环节:教育调查报告、教育实习、毕业实习

二、学前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观察、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具有编制和实施具体教育方案的初步能力;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学前教育学、发展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游戏理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概论、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社会学、琴法、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课程、幼儿教育研究方法、中外幼儿教育史、幼儿游戏理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玩具设计与制作、幼儿音乐舞蹈创编与技法

主要实践性环节:教育实习、毕业实习

三、特殊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主要能在特殊教育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特殊儿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受到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实际教学并能进行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特殊教育导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超常儿童心理与教育

主要课程:特殊教育导论、盲文基础、手语基础、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超常儿童心理与教育、残疾儿童生理与病理、残疾儿童康复、儿童行为障碍与矫正、特殊教育技术

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教育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教育科学理论、教育管理技术和方法等知识及实践能力,能在教育行政部门、大专院校、成人教育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工作,并能在相关学校从事教学的教育工作者。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学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受到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训练,具备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良好素养。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管理学原理、教育行政学、学校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教育行政学、学校管理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教育督导、教育经济学、教育科研方法、公共关系学、信息管理、教育概论、中外教育史、教育哲学、教育统计与测量

主要实践性环节:教育实习、毕业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