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简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是一所具有显著学科特色和实力的法学院。我院有六十多年的历史,2007年冠名“光华”并成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达成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宗旨”:为了推进法治建设,培养具有“法律专业典范、追求社会公义”素质的第一流法律人,光华教育基金会捐资浙江大学建设一座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法学院。 光华法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坚持“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学术旨趣,营造“以学生为本,师生互动”的学院氛围。 浙江大学聘请王泽鉴、安守廉、刘铁铮、吴志攀、孙笑侠、陈长文、季卫东、张文显、胡建淼、罗卫东教授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 光华法学院现有学生共约1,500人。学院现有50余位全职教师,其中教授18位,副教授20位,讲师9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58%。 光华法学院在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其中包括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诉讼法、环境与资源法、国际法等九个学科具有显著特色和较强的实力。特别是在以下三个学科具有较高水平: 1. 法学理论,关注本土社会现实、关注制度规则、关注事件案例、关注政策决策等。着重在当代中国法治的现实热点与难题开展研究,包括司法改革、程序原理、法律职业、转型期法治,等等;探索“先发”地区(Fore-area)法治发展规律与经验,关注本土社会的传统与现代磨合转型中的中国特色的法治问题,探索法学内部交叉以及法学与其它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 2. 公法学,具有高度方法论意识的规范宪法学的研究,以及以具体问题为中心、既具有理论高度又具有实践意识的中观行政法学研究;将政府对经济与社会的规制法纳入公法的研究领域,比如经济先发地区政府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劳动与社会保障、反垄断等等,打破学科藩篱,实现行政法与经济法在学术研究上的融合。关注公法事案的研究,特别是公法的司法判例的研究。 3. 私法学,重视比较民法特别是大陆法系民法的研究与借鉴,重视科技领域法律的研究,重视知识产权法在市场运行方面的研究与应用。结合商事法国际性的特点,立足中国国情,开展商事法的比较研究,关注民商法的事案研究,特别是司法判例的研究。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教育实行基础宽厚与口径专精相结合即“宽、专、交”的人才培养模式,学制4年,并试点开展4+2的学制,在部分学习优秀的学生中进行本¬—硕连读,开设了19门专业核心课程,另有40多门专业选修课程供学生选修。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的研究生人才为教学目标,包括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9个硕士点,实行弹性学制为2至3年。另外还设有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点,学制3年。 光华法学院从研究生中选拨优秀生免试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免试硕博连读,甚至选拨优秀本科生进行本-硕-博连读。 博士研究生教育设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法律经济学3个博士点,学制3年。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点设有宪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法基础理论、公法一般理论、比较行政法理论等10余个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博士点设有法理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学方法论、比较法学等7个研究方向。法律经济学设有立法的经济分析、司法的经济分析、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法律实施的经济分析等方向。 光华法学院院址座落在杭州六和塔旁景致天成的原之江大学(西式教会大学)校园旧址——今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