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尤其是致力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的专业人才。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素质,能够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创造性思维,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从事行政法制研究工作,以及在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从事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工作。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包括听、写、读、说等,外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计算机要求:能熟练进行文字处理、网络信息处理和应用软件使用。二、研究方向:1.比较宪法;2.行政法学;3.地方政府法制建设;4.行政程序法学。
[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32法学基础(含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④858法学综合(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六选三)
858法学综合
(任意选其中三门作答,多答无效)宪法与行政法学:张千帆主编:《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叶必丰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周伟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民事诉讼法》(第三版)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漆多俊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保护法教程》(第5版),韩德培主编,法律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