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人文学院简介

同济大学文科教育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早在1915年就有过法政科毕业生。而“五四”时期同济人的文学创作和学术探讨就已颇具影响,如“五四”前诞生的“少年中国学会”的活动中,魏时珍、宗白华等同济学生曾是《少年中国》月刊的主要撰稿人。

1945年同济大学正式设立法学院。1946年从四川返沪后即准备创建文学院,先扩理学院为文理学院,增设哲学、外国文学、中国文学三系。1948年文理分院,文学院增设历史学系。至此,同济大学确立了自己以理、工、文、法、医、五大学院而著名的综合性大学的完整框架,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人文社科学者,如中文系主任郭绍虞,哲学系主任熊伟,德文系主任陈铨,历史学主任吴萍,法律系主任吴歧等,另外如章士钊、郑寿麟、杨一之、陈康、冯契、冯至、廖馥香等著名教授都曾在同济任教。1949年8月,文、法两院合并为文法学院,随后被并入复旦大学,为复旦大学文科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0世纪70年代末,同济大学实施恢复对德交往和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战略,曾考虑重建哲学、医学系,因当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束缚而未果,但重建同济文科和医科一直是海内外同济人的一个夙愿。1986年,学校成立社会科学系,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分出法律、文化艺术、经贸等系。1993年1月,正式恢复文法学院建制,下辖社会科学、法律、文化艺术、外语、德语等系以及德国问题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等。此后随着文科系所的逐渐增多,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相继独立,1998年夏天,文法学院正式以院为实体办学。

2003年4月起,为加快学校文科发展,贯彻落实学校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调发展理念,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现代大学的办学目标,文法学院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实施向以学科建设为中心的研究型学院的转变,对学院结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通过整合学校的德国哲学与文化研究所、中国文学中心等相关研究机构,撤消了曾经为重建同济大学文科做出过重要贡献的社会科学系,组建为哲学与社会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与行政学3个系,加上原有的法律学和中国语言文学(文化艺术)2个系,形成了以5个系为基础的学院框架。

2005年,在国家第十批博士点申报中,文法学院获得了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标志着同济大学在文法建设方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此形势下,2006年7月,学校决定正式结束文法学院的建制,按不同的学科领域,重新组建人文学院和法政学院。